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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/事业单位在使用WinRAR |
(行业:政府机关/事业单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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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上海劳动与社会保障局
* 北京市财政局
* 北京市体育局
*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* 北京市监察局
* 北京市科委
*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
* 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
* 国家知识产权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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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,证券,基金,期货公司在使用WinRAR |
(行业:金融/保险/证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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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上海证券交易所
* 深圳证券交易所
* 上海期货交易所
* 华夏基金
* 中信实业银行
* 华安财产保险
* 平安保险
* 国家开发银行
* 安联大众保险
* 中国人民银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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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斯达克上市中国公司在使用WinRAR |
(行业:互联网/科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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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新浪网
* 搜狐网
* TOM网
* 艺龙网
* 百度
* 亚信科技
* 阿里巴巴
*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
* 51Job前程无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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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富500强企业在使用WinRAR |
(行业:制造业/集团公司/外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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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
* 松下电器
*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* 摩托罗拉
* 西门子中国
* 宝钢集团
* 燕山石化公司
* 丰田汽车
* 百事可乐
* 中国石化集团
* 娃哈哈集团
* 欧莱雅
* 贝尔阿尔卡特
* 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
*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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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:
WinRAR软件是共享软件,它提供40天的评估期限,但它并非一个免费软件,请确认您正在使用的版本的合法性。如您使用的是未注册或过期版本,请予以删除,或进行购买!我们保留追究任何非法使用软件行为的权利,请合法使用正版软件! |
有奖举报事项:
凡企业内部使用 WinRAR 超过试用期及使用未经授权许可者均属于盗版行为。凡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盗版行为信息者(如盗版使用数量,相关负责人等),本公司将给予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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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电子信箱:jubao#winrar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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